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2-05-03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司“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4日(周五)上午全校正常上班、上课,下午师生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其他人员正常上班。
董事长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
上一篇:关于申报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