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2011-2020年)》文件精神和今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要求,为帮助我司教师更好地通过全国公共英语(PETS-5)考试,顺利完成出国(境)进修学习计划,学校决定在前三期出国(境)外语培训班基础上,继续组织举办第四期教师出国(境)外语(英语)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报名或准备报名参加全国公共英语(PETS-5)考试,且有意向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或学校选派出国(境)进修等相关项目的校骨干教师、双语教师、管理骨干等。
二、培训内容
本着“考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培训班专门针对全国公共英语(PETS-5)考试的具体项目,进行系统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听力、阅读、写作三部分,根据全国公共英语(PETS-5)考试要求,培训后希望能达到如下要求:
听力:能基本听懂英语国家的广播电视节目,掌握其中心大意,抓住要点。能听懂英语国家人士正常语速的谈话。
阅读:能读懂有一定难度的文章,理解其主旨大意及细节。
写作:能用英语撰写所学专业的简短的报告和论文,能以书面形式比较自如地表达个人的观点,能在40分钟内写出不少于250词的说明文或议论文,思想表达清楚,内容丰富,文章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本期出国(境)外语培训班从10月16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上课时间为每周二、周五下午2:00-4:00,共计14次课。
培训地点:下沙校区E106教室
四、授课老师
本次培训由外国语学院选拔经验丰富的外语教师承担,培训采取模块教学,由不同教师承担不同模块的教学任务。
五、报名方法
本期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个人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教师出国(境)外语培训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交校人事处(行政楼306办公室)。
报名截止:10月11日下午4:00前
联系电话:8755 7316
六、其它事项
1.对已经连续参加过两期培训的教师不再安排参加本期培训。
2.报名参加培训教师希望能妥善安排好个人事务,确保全程参加培训,为强化培训班的上课纪律,要求参加培训教师的到课率不得低于70%,届时将进行严格考勤,对旷课两次或请假超过四次课的教师将取消培训资格。
3.所有参加培训教师要求参加2012年下半年全国公共英语(PETS-5)考试(已有该项考试成绩者除外)。
4.凡参加过学校外语培训班培训且具有较好外语基础教师,学校将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学校选派出国(境)进修等相关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教师出国(境)外语培训报名表
人事处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