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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2-03-30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 [2012] 88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我司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教育厅下达我司的推荐名额为6名(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额1名,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5名)。

二、推荐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有意前往国内著名高校做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到所在学院申报,各学院(部)按照推荐条件确定人选,于4月5日前将《2012年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1)纸质一份报人事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szgl@zufe.edu.cn,电话:8755 7036,联系人:刘老师。各申请教师同时下载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2)前往导师所在学校签字、盖章,并于4月20日前将推荐表上交至人事处。

三、有关说明

1、访问学者项目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切实把访问学者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对于未能列入教育部或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选派计划的教师,学校将视情况给予推荐资助。

2、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志愿学校、研修专业和导师必须是武汉中心网站“访问学者查询”栏目中提供的学校、专业和导师(网址:http://train.whu.edu.cn/)。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的“拟申请学校”和“拟研修专业”可以在国内所有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中选择。

附件:1.2012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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