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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2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2-01-15点击数:

 

附:

关于做好2012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社科规[20121

 

各有关单位:

  2012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今年的申报工作有较大调整,务请各科研管理部门予以重视,认真组织申报者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贴近实际,围绕大局,深入研究浙江“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同时注重具有浙江特色和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团队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立足学术前沿,打造 “当代浙学” 品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此次申报的2012年规划课题分为三大类别,即应用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专项研究课题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一)应用对策研究。按照“应用对策类研究选题指南”所列的问题指向,申报人可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研究,课题评审时以问题分类评审。申报此类课题的研究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未列入《课题指南》的课题可作自选课题申报。

(二)基础理论研究。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6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三)后期资助课题。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而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的青年学者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四、评审规则

实行分类梯度评审。应用对策研究课题按选题分类,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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