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教职工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职工通知  >  正文

(紧急)2012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1-12-02点击数: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137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重点支持40岁以下年轻教师结合地方经济建设需求、围绕高校科研工作布局的探索性自主选题研究,并适当向省部共建科研基地倾斜。

(二)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高校各申报1项,对项目执行较好的高校可适当增加申报名额。

(三)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www.dost.moe.edu.cn)查阅或下载。

(四)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进行项目的遴选和申报组织工作,保证项目质量。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申报人将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于2011125日早上9点之前送达科研处,通过省教育厅遴选的项目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中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127日至20111210日。

网上申报成功后,各高校须将电子稿的项目申请书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浙江省教育厅高科处电子邮箱(zjkysz@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凡申报项目出现研究内容涉密、已获支持且研究内容雷同、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培育资金项目等情况,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避免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

(三)各高校须切实担负起推荐申报的责任,认真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按照申报流程操作,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高校视为弃权。教育部科技司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其网站上公告相关信息。

联 系 人: 楼鑫

联系电话: 057188008971

附件:2012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闭